7月9日上午,湘东区首批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在腊市镇庙岭村颁发,市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光军,湘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汤雪林出席颁证仪式作了重要讲话,并为首批50户村民代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本次颁证仪式活动,标志着全区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式启动,也标志着湘东区不动产登记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还标志着湘东区的农村宅基地从此具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
湘东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于2017年8月正式开展,经技术作业单位人员对全区11个乡镇街的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进行外业测量和核查,该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约有10.3万户,目前全部完成了外业测量,进入内业及权属调查阶段。腊市镇作为湘东区的试点乡镇,八个村完成了8734户宅基地登记,本次对庙岭村有合法权属来源的50户村民进行了首次颁证。后续将按照程序合法、资料齐全,成熟一批登记一批就发证一批的流程将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逐步推广并全面实施,计划2018年底完成房地一体确权调查工作。
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农民及农民集体的重要财产,直接关系到每个农户的切身利益,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法确认和保障农民的土地物权,进而通过深化改革,还权赋能,最终形成产权明晰、权能明确、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