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萍府办字[2016]2号)要求,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各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日常监测、年终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考核结果为:芦溪县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区政府,市监察局、市地税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等7个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优秀单位;湘东区政府、上栗县政府、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国税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档案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煤炭管理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发展中心、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18个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良好单位;莲花县政府等26个单位为合格单位,市人防办、市供销社2个单位为不合格单位。
从全年考核情况来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各项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各部门在积极公开工作动态等日常信息的同时,更加注重法规文件、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各牵头单位都能够积极推动各自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市环保局每月发布萍乡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公布全市行政审批与招投标信息;市发改委每月公布萍乡市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报表等,主动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较好满足了公众对政府信息资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需求。三是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在继续坚持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进行信息发布的基础上,能够充分利用传统报纸、电视、广播、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传统媒体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公开发布信息,有效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
二、存在问题
2015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通过考核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待改进提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开展力度有待增强。虽然各单位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但运转不够顺畅,普遍存在人员变动频繁,专职人员少,职责界定不清,单位内部信息公开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二是公开信息不全面,信息公开范围有待扩展。多数单位公开的信息仍为新闻形式的日常动态类信息,但涉及政府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少,
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少,真正群众需要了解、知情的信息公开少。比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全年没有高校财务信息发布,信息公开平台的“法规文件”和“行政执法”、市政府网站的“互动交流”和“人事信息”等栏目公开信息较少,信息公开情况时好时坏,缺乏长效性。
三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有待增强。各单位未能按照“随生成随公开”原则,在政府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公开,仍存在集中发布,突击发布等现象。个别单位未实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和跟踪问效制度,在录入信息时存在语句不通、信息归类不合理、发布日期不正确以及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
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