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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今年实施重点项目112个
2016-06-13     来源:萍乡日报 字号:[            ]

  日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今年我市重点项目112个,其中新增69个,结转2015年重点项目43个,项目总投资780.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07.29亿元。

  112个重点项目涵盖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交通能源项目、社会事业民生项目、旅游文化生态环保项目、商贸物流项目,均是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以及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重大建设项目,并且立项、环评、选址等前期要素齐全。其中,基础设施项目31个,占项目总数的27.68%;总投资265.69亿元,占投资比例的34.03%,年计划投资73.62亿元。重大产业项目29个,占项目总数的25.89%;总投资165.31亿元,占投资比例的21.17%,年计划投资56.1亿元。交通能源项目12个,占项目总数的10.72%;总投资78.62亿元,占投资比例的10.07%,年计划投资23.17亿元。社会事业民生项目12个,占项目总数的10.72%;总投资51.09亿元,占投资比例的6.54%,年计划投资18.38亿元。旅游文化生态环保项目18个,占项目总数的16.07%;总投资79.02亿元,占投资比例的10.12%,年计划投资22.42亿元。商贸物流项目10个,占项目总数的8.93%;总投资141.05亿元,占投资比例的18.07%,年计划投资13.6亿元。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3月中旬,在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上,市委、市政府明确今年为项目建设年,将高度重视市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在扩内需、稳增长中的支撑作用和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中的引领作用,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各项目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将围绕全面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将强化服务保障意识,把要素配置向市重点项目倾斜。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林业等部门将积极做好市重点项目前期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林地报批等有关服务工作,为新开工项目按期开工创造条件;电力、通讯、水务、交通等部门将优先保障市重点项目的供电、通讯、供水、交通运输等配套条件;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建筑材料和偷盗破坏等不法行为,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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