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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盐务局
2010-01-18     来源: 字号:[            ]

   萍乡盐业公司属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是盐业经营和盐业行政管理二位一体的经营管理机构。依照国家盐业法律法规承担全市居民合格碘盐和工农业生产用盐的批发供应,管理辖销区的盐业行政工作,组织食盐专营工作的贯彻实施。


领导分工

李福江,萍乡市盐务局局长,萍乡盐业公司经理,中共萍乡市盐务局党总支副书记,主持企业全面工作。联系电话:办公室6652001。刘元开,中共萍乡市盐务局党总支书记,萍乡盐业公司副经理,负责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电话:办公室6652116。郭水生,萍乡市盐务局副局长,萍乡盐业公司副经理,分管企业行政工作。联系电话:办公室6652669。袁晓珍,萍乡市盐务局副局长,萍乡盐业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分管企业食盐专营、盐政稽查和企业工会工作。联系电话:办公室6652366。

   萍乡市盐务局(萍乡盐业公司)内设4个部室,一个支队:办公室、财务部、食盐专营部、党群人事部、盐政稽查支队。

  (一)办公室主任:胡建秋电话:6652116负责拟订各类规章制度;负责起草报告或文件,承担文秘、公文处理、报刊信件收发、网络、信息、档案和保密等工作事务;负责公司与上级和其他有关单位的协调事宜;负责协调公司日常综合性工作及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基建维修、预结算、资产营运和实物财产的管理;办理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组织、筹备、文件起草,会议记录或形成会议纪要,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参与公司有关商务谈判或项目的论证,参与制订或审查经济合同,涉及公司法律纠纷的起诉、应诉、联系法律法规服务和公证、监证等事务;负责公司的日常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公司办公用品、职工福利的采购和发放工作,以及公共卫生、综合治理、安全消防、机动车辆的管理及其他后勤事务工作;负责行业刊物的供稿工作;负责处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部部长:晏蕾电话:6652556负责拟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公司资产的评估、清理、登记、处置等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财务预决算、编制和汇总,定期开展财务和经济活动分析,企业年度财务主要指标的拟订和考核;负责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和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的年检工作;负责企业经营和发展资金的筹集、融资、调拨使用,参与审查经济合同、预结算及重要经济文件;负责公司的日常会计核算、报表、财务检查和审计等工作;负责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联系;负责货款缴存、款项收付、资金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对公司担保、融资等经济行为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及时提出预警信息;负责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把关或专项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负责有关财会政策法规的研究,对上级部门的联系,充分利用好相关政策。做好会计人员的后继培训。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食盐专营部部长:刘彬电话:6652333负责公司盐品销售的年度调拨,购销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对销售网点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确保年购销计划的落实;负责销区内各类盐的销售管理和市场分析,确保碘盐三率的实现。保证加工用盐、工业用盐供应,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负责落实食盐质量的检测管理,确保碘盐质量、安全和卫生;负责计划、统计、储会等相关信息、数字的收集、整理,及时填报各类报表,保证数据准确无误,严格管理各种票据;负责公司盐品收仓、保管和出仓,对仓储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配送网点和食盐流通现代化的规划工作;负责生产合格的小包装食用碘盐。加强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养维修机器设备;负责营业开票、收款工作;负责物价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党群人事部部长:王宏伟电话:6652007组织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传达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负责公司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制定公司员工和党员的学习培训计划,党员发展对象的计划和培养教育,党员发展、转正的审查手续和党员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和年终统计;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工、青、妇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的制订和落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效能监察计划,检查和处理违纪行为,受理有关信访、控告和申诉;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和劳动人事政策,拟订公司的实施细则并监督检查;负责执行公司劳动人事方面的决定,办理公司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和调配工作;负责公司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劳动保护、员工退休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薪酬审批、加班工资审核及人事劳动工资档案的管理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盐政稽查支队支队长:李广军电话:6652777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辖区内盐业市场,打假稽私;对食盐零售市场进行稽查,确保合格碘盐供应;对盐品运输进行监管;负责盐政档案管理和建立举报信息网络;依法行政,对盐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理盐业行政复议案件,协调与司法部门的关系;负责落实盐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三证”的管理;负责对盐业法规政策的宣传,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地址:萍乡市安源经济开发区安源东大道111号联系电话:0799-665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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